2013年10月28日 星期一

2013/10/29 霧裡看服貿 台灣坐以待斃? /聯合報

嘴:鄭秀玲主任也許是好教授,但確定不是好商人國際貿易貴在「交換」,不在「對等」,更別提其對現況誤解。愛之適足以害之,需要幫助的其實是產業,而不在政策;
政策時而操之在國際(趨勢),提升產業競爭力則完全掌握在己。

不過本文最後2句台灣...並無弱勢產業,更無弱勢社會!,就有點八股了。

2013/10/29       霧裡看服貿 台灣坐以待斃?  /聯合報
台大經濟系鄭秀玲主任日前針對我指其資料部分錯誤提出說明。我相信鄭教授是關心台灣的前途,對兩岸服貿協議加以批判。但真理越辯越明,我們有義務提供正確的資訊。
鄭教授指其資料均來自服貿協議及附件,這正是導致霧裡看花的原因。只看服貿協議,因此其認為中國大陸在服貿協議承諾開放的80項,還不如其於世貿組織(TO)的承諾,更不如祕魯、新加坡、紐西蘭等國的自貿協定(FT)但這個認定完全與事實相反。以鄭教授所舉之例,中國大陸在WTO對電腦服務中的硬體諮詢及資料處理,就沒有限制,而軟體實施服務,則限於合資;因此在服貿協議下,額外開放台商獨資。此外,廣告、快遞、倉儲、設備維修等,中國大陸在WTO下,早允許台商及外資獨資經營。第1類及第2類電信,也開放合資。

事實上,中國大陸在WTO的承諾,除律師業未完全到位外,13年前就全部對我落實。與其他國家的FTA,只要稍作比對就會發現,因為中國知道其服務業競爭力不強,所以幾乎都是把WTO承諾複製、貼上而已,沒有額外開放。反而是我國,到今天都沒有完全給予陸方WTO待遇。所以過去3波的陸資開放,以及本次的服貿協議,其實都是逐步正常化,分期補課
用簡單的數字說明,假設我國在WTO開放100項,陸方只開放60項,但服貿協議下陸方額外開放80項,我國則只是補課64項,所以談判結果,其實是陸方開140,我方開64。這些資料都公布在WTO網站,稍作比對就可知。


這個背景,也回答了鄭教授說不解為何沒有要求陸方把WTO承諾納入服貿協議。因為若要納入,一定是雙邊都納。陸方沒問題,但我方正常化都還沒到位,根本無法納入(除非鄭教授認為應納入律師、會計師、第12類電信、金融等我國尚未正常化的項目)。所以是我方不願納入,不是陸方。同樣也回答了鄭教授爭端解決的問題:由於我方遲未落實WTO承諾,可以先提告者不是我國,而是中國,所以真要啟動爭端解決,對我先不利。以上就是我說的事實錯誤,導致結論錯誤。

2個霧裡看花的風險更大。我們當然可以重談甚至不簽服貿協議,但抬起頭來,韓國正加快腳步,要在2015年完成中韓服務、貨品FTA。中國大陸也在上個月宣布,將加入由美國、澳洲及歐盟主導,台灣也已參加的國際「服務貿易協定談判(TISA)」。未來還有「東協加6」我們也要參加。這些協定,都以全面落實WTO承諾做為先決條件,所以我們要對中國開放者,豈止64項,而陸方則因不願讓他國搭便車,只會開更少。

最後是唱衰問題。在鄭教授眼中,我們業者體質弱,反應慢,社會、消費者毫無智慧,面對陸資只能坐以待斃。我們可以不信政府,但即便是反對服貿協議的產業代表,也不擔心我國的競爭力,過去面對各種變局,大家也都積極因應,決不會坐以待斃,所以台灣確實有個別的弱勢企業、個人需要協助,也要加緊鞭策政府強化國家安全防護,但並無弱勢產業,更無弱勢社會!
(李淳/中經院WTORTA中心副執行長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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