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7月27日 星期日

[轉載] 星雲法師、淨空法師談「久病厭世,安樂死,自殺...」等看法



星雲法師淨空法師談久病厭世,安樂死,自殺...等看法
問:有些病人纏綿病榻多年,感到苦不堪言,因此要求安樂死,請問師父,如此也算是自殺嗎? 再者,婦女墮胎也算殺生嗎?
星雲法師答:安樂死及墮胎的問題,長久以來一直廣受討論,尤其對於安樂死能否立法通過,有些國家已合法化,有些國家一直抱持保留態度,有些國家則斷然否決。 
在台灣,關於安樂死的問題,有一半的人說可以,有一半的人覺得不可以。 贊成的人認為,當一個人被病魔折磨得不成人形,甚至成為植物人,活得很痛苦,你不讓他死,活著的人看了都不忍心。
而反對的人則說,上天都有好生之德,為什麼要讓一個生命提早死去呢? 這是不道德的。 尤其是中國的儒家思想,更是反對安樂死。 只是反對或贊成安樂死都只是一句話,但對於家有親人長期臥病的人來說,往往一照顧就是幾十年,你們這些反對的人有幫過忙嗎? 
大約40多年前,台灣的中山女中有1個很優秀的學生叫王曉民,因為車禍成為植物人,當時台灣有很多的官員、衛道人士都不贊成讓她安樂死。 但是她的媽媽很可憐,一直陪伴她四十多年,就為這麼一個女兒奉獻一生。
另外,有的母親懷了殘障兒,或者被人強暴而懷孕,她不甘願生下這個孽種,你說不可以墮胎,她就要扶養殘障兒幾十年,或和她不願意生的孩子生活在一起,她覺得對不起丈夫,怎麼辦呢?
其實,安樂死或墮胎問題都不是宗教、道德、法律所能解決,只有最愛他的人有權利決定,或是由當事人自己在明白因果業報的道理下,自己願意擔當後果,由當事人自己決定、負責 甚至安樂死到底算不算自殺,或者墮胎有沒有構成殺生罪? 也是很難有定論。 只是當一個人生不如死的時候,等於世緣已了,其實也不必再去藉助插管、氧氣筒等方法來延續,應該讓生命回歸自然。

不過,有時候一個人即使重病彌留之際,能不能再生,也是很難斷言的。 譬如在台北,有一位趙老居士,非常熱心於電台佈教,並且經常往來於監獄,對身系囹圄的犯人說法。 多年前,不慎跌了一跤,腦震盪,送到三軍總醫院,醫生寫上了紅字,宣布回天乏術,甚至將他送到太平間,認為不久於人世。 但是趙老居士至今仍然身體健朗,在台北各道場往來走動。
大家聽了這個例子一定以為佛教是反對安樂死的! 事實也不盡然。 佛教認為上天雖有好生之德,能夠存活的生命當然不應該結束他,但是所謂安樂死是在一種已經沒有意識,只是苟延殘喘的維持住一時的生命,可是他的內心、精神卻痛苦不堪,活不好,也死不了,這種痛苦比死更嚴重,他自己也希望能早一點死以免除痛苦,求得解脫。 這種情形跟自殺不同,自殺是逃避責任,不肯面對問題、解決問題,而以死來逃避;安樂死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之下,自己不能自主,所以由愛他的人用愛來決定、來衡量要不要安樂死? 
安樂死能不能立法通過?墮胎能否合法化?其實世間上的事情,沒有絕對的可否、好壞、是非、對錯;世間上有很多的問題也不是法律、道德、輿論能夠徹底解決的。所以安樂死的問題,應該由最愛他的人用愛的一念來決定生死。 因為人一旦成為植物人,求生不得,求死不能,真是痛苦不堪!在法律上也無法解決這類問題,因為牽涉到生權;而醫生也不能將他致死,因為這是犯法的。事實上,有很多病人活得很痛苦,對於照顧他的親屬而言,更是沉重的負擔。能不能執行安樂死,只有最愛他的人以愛為出發點,基於慈悲來做決定,才能解決麻煩的問題。
同樣的,關於墮胎的問題,雖然天主教主張無論在任何狀況下都不能墮胎,但是佛教認為墮胎固然是犯殺戒,逃不了業報,但如果已知孩子是殘障,或是被強暴而受孕,勉強生下這個孩子,不但是社會的重大負擔,母親一生也會深陷痛苦,因此如果這位母親願意承擔殺生的業力,就該把決定權交還給母親,旁人無權置喙。 
佛教有種種的法門與方便,而一切的法門與方便,如果不能和大悲心相應的話,都是魔法,因此佛法以慈悲為根本,對於安樂死墮胎並不絕對否定它,也不斷然肯定它。對於每一個生命,我們都應該本著愛心、慈悲心,讓它健康地存在。萬一不得已,而施以安樂死墮胎,如果確認是出於慈悲心,不忍病人、親人受苦,也沒有什麼不對,重要的關鍵在於是否以慈悲心為出發點。


問:弟子的朋友久病厭世,最近經常想自殺。 請問應如何幫助他?
淨空法師答:這個事情要勸導他,自殺不能解決問題,自殺很痛苦,不是說自殺就沒事了,自殺要是沒事,我們都去自殺了。 麻煩是自殺之後就不得了,麻煩可大了,每7天要重複一次,為什麼? 他要找替身。 找不到替身的時候,他就7天一次重複、7天一次重複,做孤魂野鬼,苦得不得了,那個罪不好受。 所以你要了解事實真相,人就不會幹這個傻事情。

人都有苦有難,苦難都有解決的方法,最好勸他念《了凡4訓》,《了凡4訓》也有光碟,看《俞淨意公遇灶神記》,你叫他看這些。改變自己的命運有方法的,自殺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,決定不可以。要對他提出忠告,把這兩樣東西送給他先看,讓他看了之後,也許他就會醒悟過來。解決問題最重要的一個基礎理念,就是斷惡修善。我們所有一切不好的果報,都是過去今生不善的念頭、不善的行為所感召的。我們把這些不善的斷掉,換成善的,我們的命運馬上就改了。
學佛的人應該要懂得,別人毀謗我們、污辱我們、陷害我們,是不是好事? 其實都是好事,為什麼? 我們受了冤枉,冤枉就能消除自己的業障(往昔前世做惡所造成的障礙)。 如果我們心裡生怨恨報復,那麻煩就大了,這個果報將來是什麼? 冤冤相報沒完沒了。遇到這些事情,我們如果都能生感恩的心,他替我消業障,他造罪業替我消業障,我怎麼可以怨恨他?我怎麼可以對他報復?我只有念佛誦經迴向給他,讓他將來受的苦可以減輕一點,這才是正理。他現在迷惑顛倒不知道,他死了以後就曉得,不但不怨恨你,他會感激你。 我那個時候對你這樣,你對我這麼好,還天天迴向減輕我的罪業。這是我們應該要做的。 如果他在這一生當中真正覺悟到了,他才曉得他這一生真正遇到了一個好人,這種好人現在不多。
我們學佛的人要做好人,要學釋迦牟尼佛的前世在行菩薩道的時候被歌利王割截身體,那是多麼大的凌遲與污辱。忍辱仙人沒有一點過失,歌利王是個暴君,他要把他殺掉,殺了以凌遲處死,用刀把你一片一片割割死。而忍辱仙人沒有怨恨心,還給歌利王說,將來我成佛的時候第一個來度你。真的,釋迦牟尼佛成佛了,第1個度的憍陳如尊者,憍陳如尊者的前身就是歌利王。

我們學佛要從這個地方學,學佛的人受了委屈還有怨恨,那叫白學了,完全錯了。要知道他為什麼會做這些錯事?他還在迷惑,只可以說是一念不覺,做了錯事。我們要是起怨恨心,那也是一念不覺,跟他一樣,這就變成冤親債主。如果我們覺悟,我們一念不迷,看得清清楚楚、明明白白,我們不但不受害,反而得利益。業障早一點消除,佛道早一天圓滿,好事情,決定不是壞事情。  
所以佛經裡面稱菩薩為仁者,仁慈,仁者是佛教對菩薩的稱呼。仁者無敵,敵就是沒有敵對的。我還有跟人家有敵對,不仁,不是菩薩。菩薩絕對沒有跟人對立的,人家就是把你殺了,怎麼樣冤枉你,都不跟他對立。那是他做的錯事,我這邊沒有錯,這就對了。小小的委屈都不能夠忍受,這就是經上講的可憐憫者。為什麼可憐?不覺,迷惑顛倒,他不覺悟,所以可憐。學佛要從這些地方去學習,你就不會錯誤。
一般有自殺傾向人的周圍都有討殺債的冤親債主,它們的磁場會影響人的情感和思維,所以才會鬼迷心竅的沉迷於自殺。其實,真正自殺的原因對於常人來說並不是走投無路、非死不可。而是他的冤親債主就在周圍影響他的思維,使他死鑽牛角尖、執迷不悟而自尋短見。對於這種情形,我們可以為其多做功德,迴向冤親債主,祈求佛菩薩的慈悲加持,化解彼此仇怨,往往能快速見效。如果當事人不配合,親人也可以代做。做大功德的方法有很多,可以酌情選 擇,關鍵是那顆真誠懺悔的心。
自殺是沒完沒了,將來的果報更苦!
我們在講經的時候,常常提醒大家:這個身不是我。 身不是我,那身是什麼? 在佛法裡有一個名詞叫我所,要用現代話來說,我所有的。 像我穿的這件衣服,這件衣服是我所有的,這不是我。 衣服穿舊了,穿破了,再買一件新衣服穿。衣服有生滅、有生死,我沒有生死。 諸位要曉得,這個身不是我,死是身死,我不死。

身要是我,那就壞了,身死了,我不就是死了嗎? 身不是我,身死我不死,我是永遠活著的。一般人以為,死了什麼都沒有了,不是的。死是你的身死,你的身滅掉,你的靈性沒死,一般講,你的靈魂沒死。這個世間人,有很多人感覺得人生太痛苦,活不下去就自殺了,以為這一死,什麼都了結解脫了,哪有這麼便宜的事情?自殺的罪很重,你細讀佛經就明了,自殺的果報都在地獄。
人死了不到49天內又去投胎了,自殺的的人投胎到地獄去,你該怎麼苦法,還是怎麼苦法!你要是明白這個事理真相,決定自殺不得,自殺死了就不得了,自殺死了麻煩就大了!所謂因果通3世,真正了解業因果報的人,縱然遭遇到極大的痛苦、打擊,也不會選擇自殺這條道路。自殺不但解決不了問題,自殺是沒完沒了,將來的果報更苦!自殺是最懦弱的行為,自殺是錯誤的行為,自殺不能解決問題!一定要趁還活著的時候,把問題解決;自殺死 了之後,問題解決不了,問題會更嚴重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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